一、内资企业
(一)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需向工商局提交资料: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2)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变更住所:
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
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2)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资料:
1、 银行入资凭证(准备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2、 银行询证函(我事务所格式, 准备原件一份)
3、关于增资的 股东会决议(提供复印件一份)
4、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提供复印件一份)
5、变更前的公司章程(提供复印件一份)
6、变更前的验资报告(提供复印件一份)
7、变更前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述复印件都需盖公章
二、外资企业
(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 银行汇款报文、到帐通知(复印件)
2、 银行询证函(按事务所提供的格式填)
3、 公司修改前章程及修改后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4、 关于增资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5、 外方出资询证函回函(按事务所格式)
6、 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 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9、 前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10、银行提供的涉外业务收入申报单及业务办理凭证。
*注:以上所述复印件都需盖公章
(二)向工商局需提供资料 :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7、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三、可以做验资的资产
1、货币资金
2、实物资产(需进行评估)
3、知识产权(专利、专有技术,需进行评估)
4、土地使用权(需进行评估)
5、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注:以上资产必须以股东的名义投入
*注:增资的程序为:先审计,后验资,分二步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