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资企业
(一)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向工商局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资料清单:
1、银行入资凭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询证函(按我所提供的格式,提交原件)
3、设立公司的章程(提交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提交复印件)
5、股东资格证明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
二、外资企业
(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银行缴款凭证及银行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询证函(按事务所提供的格式)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外方出资询证函回函(外汇管理局回复)
5、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7、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护照、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8、银行提供的涉外收入申报表及业务办理凭证
*注:以上复印件都需盖公章
(二)向工商局需提供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
5、验资报告
6、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三、可以做验资的资产
1、货币资金
2、实物资产(需进行评估)
3、知识产权(专利、专有技术等,需进行评估)
4、土地使用权(需进行评估)
5、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注:以上资产必须以股东的名义投入